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印發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及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明確在我國建立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并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是國家依照有關法律,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準入類職業資格制度。這項制度的建立,是推動消防工作社會化的一項重大創新,有利于提高社會消防專業化管理水平,規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發展,對加強消防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促進消防監督管理機制改革,提高社會防控火災能力,具有十分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根據規定,注冊消防工程師是指經考試取得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并依法注冊后,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執業能力大小分為高級注冊消防工程師、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其執業范圍包括:消防技術咨詢與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管理與技術培訓、消防設施檢測與維護、消防安全監測與檢查、火災事故技術分析等消防技術工作。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備相應學歷、實踐經驗及專業背景等方面條件的,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實行全國統考,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應試科目的考試并合格,可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按照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實行省級統考,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應試科目的考試并合格,可取得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
獲得資格的一級、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應當受聘于一個經批準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依法經省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批注冊,以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名義執業。
據悉,考試時間原則上為每年的第四季度,目前,公安部消防局正在抓緊推進各項配套工作,包括制定考試大綱、編寫教材,首次考試初步定在2014年第四季度進行。屆時,考生可以到當地的考試管理機構去報名,具體時間請關注公安部消防局的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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